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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息]隨著同性戀被營造為「天生」,歐洲國家以及加拿大承認同性戀婚姻,香港亦越來越多父母為兒女有同性戀傾向的跡象憂心。康貴華醫師表示,早前三對父母來找他,都擔心兒子是同性戀,了解情況,原來這三個男孩子少年時都不約而同地有同一個嗜好,就是織毛衣。

康醫師說,這時候父母多有兩個反應,一是以「長大之後會正常的」來自我安慰,另一種是罵孩子,勸他們放棄不合性別的嗜好,做個真男子/真女子。然而,這兩種反應對兒女的性傾向都毫無幫助。

20多年輔導同性戀者、幫助同性戀者改變性傾向的康貴華醫師,在5月29日民建聯與各界基督教領袖就「建構和諧家庭」的交流研討會上,從最近三對父母發現兒子同性戀傾向講起,帶出父母急切想知道的三個問題:

1、男孩子喜歡女性化的嗜好是否將來形成同性戀傾向的先兆?
2、爲何過去從來沒有人提及有關此方面的知識?
3、若父母及早介入並適當處理是否可以避免同性戀傾向的形成?

康醫師從而指出,現今社會需要對「心性」認識,包括性別、性傾向等等,此乃現今性教育所缺乏的重要一環。他亦指出心性教育,亦是建構和諧家庭的重要因素。

心性發展是什麽?

康醫師表示,「心性發展」包括性屬身份,自覺是男性或女性,也包括内心感覺自己的男性氣概或女性氣質。心性發展可分幾個階段,6至11歲約開始入學起,與其他同性認同,建立同性友誼關係,有同性偶像。11至14歲性傾(sexual orientation)開始形成;14至20歲,性傾向漸漸建立,此性傾向日後仍可以改變。

「性屬身份疾患」行爲表現包括,覺得自己的性別弄錯了,堅持自己應該是異性才對;一直希望自己是異性,經常幻想自己是異性,偏好打扮成異性,喜歡在某些活動或遊戲中模擬異性打扮;不喜歡典型的男性玩具,遊戲及活動;擁有強烈的意願參與屬於異性的遊戲,比如扮演女仔,公主,看電視或影畫都和所喜愛的女性角色或公仔有關,又比如針織,刺繡等等。

而「性屬身份疾患」在女性方面的表現,則是不喜歡典型的女性玩具、遊戲及活動,擁有強烈的意願參與屬於男性的遊戲和休閒活動。

就「性屬身份疾患」的普遍性來説,兒童男多女少,比例約為6-19:1,然而只有很少兒童個案長大後變成成人的性屬身份疾患。在成人方面,男性約3萬人中有一人有性屬身份疾患,女性約10萬分之一比例。

男孩子喜歡女性化的嗜好是否將來形成同性戀傾向的先兆?

康醫師就第一個問題指出,男孩子喜歡女性化的嗜好,確實是將來形成同性戀傾向的先兆。醫學研究指出,患有性屬身份疾患(Gender Identity Disorders)的兒童,將來很大機會(50%-70%)成爲同性戀或雙性戀者。康醫師並指出在他20多年臨床經驗中,「性屬身份或角色困擾」較「性屬身份疾患」普遍,他所接觸的同性戀者,大部分在童年和青少年期間,都有此方面的困擾。

那麽,爲何從來沒有人提及這方面的知識?

康醫師表示,因爲連醫療輔導者、社工以及教師都普遍缺乏這方面的知識,所以沒有提及。此又可能與席捲全球的同志運動Gay movement有關,1973年同性戀從精神病中剔除掉,自此同志運動向社會不斷灌輸一個觀念:性屬身份和性傾向完全是天生的,正常和不能改變的。

同性戀是天生的嗎?

康醫師指出性屬身份和性傾向的形成,現時醫學研究的結論是,先天與後天因素互動的結果。若單單強調先天或後天因素,都是錯誤的。

近期「人類基因學」的學術期刊中,刊登了美國科學家一項同性戀與基因有關的研究,證實沒有一種「男同性戀基因」(Gay Gene),並相信性傾向是由多種基因加上環境因素造成。美國權威性的精神醫學教科書在提及性屬身份疾患和同性戀傾向的成因時,只將先天/生理和心理的因素並列,並沒有將成因歸咎於天生/生理因素。

影響心性發展的後天因素

弗洛依德曾經一針見血指出,「任何影響一個孩童對異性父母的愛和對同性父母的認同的因素,都會阻礙正常性屬身份的形成」。

康醫師指出多項影響心性發展的後天因素,當多種因素同時影響的時候,將產生作用:一,父母重男輕女或重女輕男;二,父母冷淡、疏離,兒女感覺不到父母的愛和關心;三,父母經常責駡、貶抑兒女的價值和能力;四,母親早逝,長期不再或患抑鬱症,會令兒子過分與母親認同;五,母親軟弱,常被父母打罵欺辱,女兒沒法與母親認同;六,父親不在,不負責任,過分柔弱,不能成爲兒子認同和模仿的對象,也不能成爲女兒將來所愛的男性模範;七,被同性嘲笑,孤立和拒絕;八,被性侵犯。

錯誤強調完全是先天引致不良後果

康醫師指出,錯誤強調完全是先天和不能改變會將產生不良後果:第一,忽略了對後天因素的重視和研究;第二,過早被定型;第三,放棄了及早發現和及早介入,適當處理的機會;第四,忽略了教導父母如何促進兒女健康的心性發展,雖然現時的性教育沒有包括這個方面。

現時對於不接受自己性傾向的人士的輔導,一是幫助他們接受自己的同性戀傾向,二是幫助改變自己的同性戀傾向。但是同志運動倡議者打著反對性傾向歧視的旗號,卻反對人選擇改變自己同性戀傾向,康醫生舉例在加拿大曾有改變性向人士遊行抗議,表達“Thousands have changed , It’s Possible!”,"It’s my right to change ”。

康醫師表示,應以尊重人權和自決為原則,「強迫別人改變,或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性傾向,或封殺別人選擇改變的出路,都是違反人權、踐踏人權的粗暴行爲,我們應該尊重別人改變或者不改變的意願。」

父母及早介入並適當處理,可否避免同性戀傾向的形成?

康醫師表示,至今尚未有足夠的醫學研究,能提供準確地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及早的家庭治療(family therapy),改善父母子女的關係,和幫助兒女們處理情緒困擾,重建自我形象,應該可以減低將來成同性戀傾向的機會率。他同時強調說,同性戀傾向是可以改變的,這是他的20多年臨床經驗的結果,並他所持的信念。

康醫師最後重申,現今父母對兒童心性發展太不認識,需要好好去了解,然後才能好好與兒女溝通,盼望父母們成爲爲開明的父母,而不是無知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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